湖北省启动2025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2025-10-13 高职发展智库

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省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

一、评选范围与奖项设置

2025年省教学成果奖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三大类别,实行分类申报。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成果。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总奖项数为700项。其中,职业教育特等奖45项、一等奖45项、二等奖60项。评选过程坚持“标准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类奖项空缺。

二、评审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三是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四是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奖励办法与工作要求

获奖集体和个人将获得荣誉证书,个人类获奖者还将获得一次性奖金,奖金归个人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

为确保评选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通知提出三项工作要求:一是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及推荐单位需对成果主持者、参与者进行资格审查;二是严格工作纪律,落实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制度,坚决杜绝打招呼、递条子等违规行为;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廉政,推荐成果须通过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审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四、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安排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在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推进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推进教育数智化转型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成果。成果须经2年以上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一般不低于4年),形式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等,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申报。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中职学校以市教育局为单位推荐,高职院校以学校为单位推荐,普通本科学校和省级职教研究机构各分配1个名额。推荐单位需建立严格评审和公示制度,统筹兼顾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成果比例,向一线教师倾斜,现任校领导作为第一完成人的项目数量不超过单位推荐总数的30%。

五、申报方式与时间安排

申报工作通过“湖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管理平台”(https://hbjxcgjpt.mh.chaoxing.com)进行。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申报单位需同步提交纸质材料,包括推荐汇总表、申报书、成果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于11月13日前寄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此次教学成果奖评选是湖北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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