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7个“X证书”正式移交人社部门管理
核心部署!
X证书正式纳入人社统一管理
3月5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X证书”)正式移交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此次接收工作遵循自愿申请、有序衔接、统一标准、确保质量四大原则,重点围绕机构备案、院校资质备案、持证人员等级晋升三大核心展开,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一体化管理,保障持证者权益,让技能培训评价更规范、标准化。
时间敲定!
机构备案4月30日前提交意向
X证书机构备案有明确时间节点和流程,划重点记好关键时间!2026年4月30日前,有意向成为人社备案社会评价组织的X证书机构,需向省级人社部门提交备案意向申请;省级人社部门提供技术辅导,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案评估,备案机构有效期统一至2028年12月31日。
备案通过的机构发的证书,与其他人社备案机构证书享受同等支持政策;已是人社备案社评组织的,可申请增加评价职业(工种)。此外,承担X证书考核站点的院校,可自愿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资质,按属地化、常态化管理执行。
持证利好!
X证书可报名高一等级认定
所有X证书持证人员迎来专属福利!可依据官方对应目录,报名参加人社备案机构的相应职业(工种)高一等级认定,报考条件按国家职业标准执行。
证书信息可通过教育部门X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查验,报名资格由认定机构审核、属地人社部门抽查复核。官方同步梳理447项X证书与国家职业分类对应关系,明确初/中/高级X证书,分别对应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等级晋升有清晰依据!
保障落地!
省级人社部门多举措推进
为确保工作落地,各地省级人社部门需在2026年3月6日前,明确机构备案受理和咨询渠道并上报人社部,相关信息将向社会公布;各级人社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压实工作责任;2027年1月底前,省级人社部门需汇总工作情况报送人社部,问题及时反馈。同时官方发布备案工作指引,明确备案条件、材料和流程,严把机构评价能力和服务质量关。
附通知原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移交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54号)有关要求,特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收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工作方案》《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工作指引》《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与国家职业分类的对应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收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工作方案.pdf
2.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工作指引.pdf
3.原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与国家职业分类的对应目录.pdf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6年2月28日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