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双高计划”启动,三年建10所高水平高职院校
11月6日,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印发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这标志着“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省级“双高计划”)正式启动。
2020年启动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周期为3年
根据方案,福建省级“双高计划”于2020年启动,建设周期为3年(2020年—2022年)。“双高计划”分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两类布局,实行“总量控制、年度考核、动态调整、优胜劣汰”的项目建设管理机制。
省级“双高计划”实施有何要求?方案提出,要围绕福建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
到2022年,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30所左右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20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群、90个左右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确定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等十方面重点任务
方案还规定了福建省级“双高计划”实施中党的建设、立德树人、学校治理、产教融合、专业发展、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水平、对外合作水平、服务发展水平等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在提升产教融合水平方面,方案提出要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加强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队伍建设、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合作,实现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享、基地共用,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行“二元制”、现代学徒制,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
同时要不断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方案提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大引进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力度。建立健全教师评价体系,改革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晋升和评价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将企业生产项目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评价标准。
此外,为保障福建省级“双高计划”顺利实施,方案明确表示,各地和项目院校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院校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保证本级财政投入资金等按备案的《项目建设方案》足额落实到位。
附通知原文: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教职成〔2020〕29号
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各省属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22号)部署,决定实施“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现将《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