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启动
为河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职业院校如何发力?1月4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绘就发展蓝图:2023年前,我省将遴选认定5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重点建设10所左右基于产教融合的示范性产业学院;支持建设3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建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 树标杆行业
“行动计划”提出,我省将在支持郑州开展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的基础上,遴选经济产业基础较好、推进改革意愿强烈、改革举措扎实有效的城市,建设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
在行业方面,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型标杆行业建设,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新能源及网联汽车等十大新兴产业以及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社会紧缺领域,依托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建设若干个省级产教融合型标杆行业。鼓励行业组织对职业院校办学和产教融合效能开展评价,并以职业能力清单和学习水平为核心内容,参与制订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
将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
根据“行动计划”,我省将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在行业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中,遴选、培育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同时,探索建立企业根据校企合作办学成本获得合理回报机制。
建50所省级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
建立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名录,在全省产教协同育人、校企合作培养师资、学校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卓有成效的职业院校中,遴选50所左右进入名录,予以支持建设。
进入名录的职业院校可依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并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
建100个省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
2023年前,依托国有企业、大型民企,建立100个左右覆盖主要专业领域的省级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未来,这些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将着力提升专业课教师的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探索建立企业和学校技术共享、合作研发、师资共训、技能传播、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
另外,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面向区域内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建设产业人才数据平台,定期发布产业人才需求报告,促进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人才需求的精准对接。
建10所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
“行动计划”提出,在全省具备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中,遴选、建设1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打造集“产、学、研、转、创”多功能、多主体深度融合的新型办学实体。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与高等职业学校合作,以资金、土地、设施、装备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办学,探索基于产权制度和利益共享机制的产业学院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学格局,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
建10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根据“行动计划”,我省将围绕现代农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支持建设3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其中,建设1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其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建设1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产教融合专业联盟,支持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专业建设机制,探索联盟化专业发展模式,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职业教育知名品牌。建设10个左右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支持其以应用技术转化为主导,以解决产业升级和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探索多专业融合、多团队协同、多技术集成的建设模式,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