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学校教师校企双向流动的思考

2023-01-03 高职发展智库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教职成〔2022〕5号)的通知精神,各地要按照职业学校师资配备标准,用好盘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支持职业教育。在选人用人上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自主权,在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允许学校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通过“编制周转池”“固定岗+流动岗”“设置特聘岗位”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工作,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如何搞好职业学校教师校企双向流动工作,在规章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促动人才的双向流动:

一、营造双向流动的良好氛围

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水平的发挥是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生成的,它内隐于人的言行之中,只可意会难以言传,这种能力的培养仅靠书本学习和课堂讲授是难以做到的,关键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用心观察。校企合作就是为了能给人才提供交流、观察的平台。一方面学校要选拔思想道德素质高尚、有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到企业学习交流。有的领导对优秀教师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尤其对教学中的骨干总是不愿意、不放手让他们参与学习交流,派一些“思想觉悟不高、不专心教学的同志”参与交流,这样易造成企业的误解,长期以往,不仅不能促进双向流动,反而影响教学科研有序开展。另一方面企业要推荐思想政治坚定、业务能力强、创新意识强的高技能人才到学校当“导师”,让年轻教师在实践经验丰富的“导师”指导下开展教学,通过观察和模仿“导师”工作,提高自身教学水平,掌握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二、出台双向流动的有效举措

为了增强校企双向流动的效果,应制定双向流动人员合同文件,明确双向流动的相关事宜。第一,确定双方参加双向流动人员的基本条件,讲师、工程师以上职称、在各自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等等;第二,学校应当积极安排交流人员教学和科研任务,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教学工作量应达到相应教研室的每年人均教学课时数;第三,企业根据教师的专业特长分配至合适的工作岗位,促动理论教学与实际工作的有效结合;第四,学校派出教师在回校工作后将作为学科带头人重点培养,且至少在学院工作5年以上方可离任,否则对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并事先根据年收入情况进行约定。

三、制定双向流动人员的考评机制

由于双向流动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对其工作业绩的考评应当制定出相应的规章。比如:建立教学档案,对教师教学进行长期跟踪管理;实行评价主体(教师自己、同行、专家、学生)等多元化,鼓励多方参与教学评价。同时,校企要定期掌握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领导、同事评价较差的人员实行即时“退回制度”;对交流人员的情况实行定期、定性评价,记入本人档案,并与本人的考评考核直接挂勾,只有这样才能使双向流动进入良性的发展轨道。

四、解决双向流动人员的后顾之忧

企业与学校的福利和待遇差别是首要问题,由于工资、奖金、福利等结构组成不同,如教学课时费、教材编写、科研课题、实验室建设管理经费使用分配情况不同等等,这些都会给双向流动操作带来难度,对此,应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适当提高改善其福利待遇,尤其对高技能人才和拔尖型人才,要保证其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优厚的物质待遇。对于交流后两地分居的人员可以按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两地分居费或增设探亲费,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帮助解决其配偶就业、子女上学问题等等,确保双向流动人员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工作之中。

总之,加强校企人才双向流动需要各级领导和机关转变观念和思路,根据学校教师需求情况和教师的学历、年龄、职称等结构状况,制订详细的双向流动计划,为双向流动人员搭建良好的平台,深入交流教学经验成果,联合攻关重大课题,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

本文为读者投稿,作者:镇江市城建监察支队 丁连生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