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多省再次延迟开学时间,毕业、就业、实习安排也有变动

2020-02-07 高职发展智库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教育部等多部门连续发布通知,事关高校开学时间、毕业答辩、就业、实习等安排!

多省官宣:再次延迟开学时间

为了保护学生的安全,阻断新型冠状病毒进入校园,1月27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大中小学延迟春季开学。

全国31个省市积极响应,纷纷推迟了原先制定的开学时间,其中10多个省市开学时间推迟到2月17日,黑龙江、甘肃、内蒙古开学时间推迟到3月1日之后。

近日,随着疫情发展,多省再次作出推迟开学时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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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下午,四川省教育厅召开视频会议强调,要坚持大局为重,防疫为先,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要坚持省上统筹,属地负责,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要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课。四川成为全国第一个明确提出“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的省份。

2月5日-6日,上海、浙江、江苏、重庆发布通知,明确表示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再次推迟,2月底不开学。

五部委: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明确了6个方面就业工作举措:
一是有力确保重点企业用工。
二是做好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的疫情防控。
三是关心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
四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
五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

六是推广优化线上招聘服务。

其中提到:

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延长报到接收时间,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报到手续。视情调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加强求职心理疏导。

暂停举办现场招聘和跨地区劳务协作,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大力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确定并公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开放时间,引导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切实加快审核进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发布高校毕业答辩等相关通知

湖北:利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

湖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利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

延迟开学期间,但要科学合理组织好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教师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安排好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充分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

北京: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开始时间推迟到3月1日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与市教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暂停现场招聘、鼓励线上服务、简化就业手续、推迟业务办理时间四项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便捷举措。

① 原定春节假期后开展的各类现场招聘活动一律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②开展线上就业服务,鼓励支持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宣讲和招聘。按照要求,用人单位要主动与高校加强联系,通过短视频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进行宣讲,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网络、视频等手段开展简历投递、在线笔试面试,减少毕业生流动。

③ 简化优化就业手续。用人单位、高校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因客观条件制约,学校可依据个人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照片,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升学、出国(境)等手续,并以适当形式向毕业生反馈办理结果。待疫情解除后,毕业生将有关材料原件交至学校。

④ 2020年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开始时间推迟到3月1日,结束时间延至12月31日;延长就业报到、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时间;视疫情变化情况,适时启动乡村教师特岗计划、乡村振兴协理员招聘工作。

江西:高校毕业生需现场办理的业务改为邮寄或网办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发布公告称,将四项高校毕业生需现场的业务改为邮寄办理,另有两项业务可网上办理

可邮寄办理的业务共有四项,分别是: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改签手续、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改签手续,以及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疫情防控期间,报到证遗失补办、党组织关系转出两项业务可网上办理。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邮寄办理和网上办理完成的业务,从2月3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内,可到省毕就办办事大厅现场办理。

多地发布高校实习实训相关通知

河南:疫情持续期间学生公共场所实习一律停止

2月4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疫情持续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对目前已在校外实习实训、暂时无法撤回的师生,学校要教育引导在外实习实训学生和带队老师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积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

开学前,各地各校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开学后,各校要重点进行校内实习实训。

福建:疫情防控期间 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延期(暂停)实习

2月5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延期(暂停)实习的通知》。提出尚未开展的实习必须延期、已在岗实习的实行分类管控、制定延期(暂停)实习预案 确保实习质量、严禁学校在实习延期(暂停)结束前提前安排学生实习、严禁学校在实习延期(暂停)结束前提前安排学生实习等五项举措。

安徽:疫情结束前不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实训

2月6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指南(一)”的通知,在妥善组织实习实训中提出:

1.开学前不安排学生进行实习。对已在外实习的学生,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疫情监控,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及生活情况,实施分类管控。

2.对已在疫情一般地区进行实习实训的学生,具有暂停撤回条件的,可在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撤回,撤回的学生要做好充分的防护,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回后先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无异常后再返校。不能暂停撤回的,由学校联合实习单位负责管理,并严格遵守属地卫生防疫工作的要求,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回。

3.对已在重点疫区实习实训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属地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允许后,方可返回,期间要确定专人做好心理疏导和生活保障。

4.对实习期间放假的学生,严格按照规定的开学时间及实习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其返回实习单位,不得提前。

5.疫情结束前不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实训。

来源:综合整理自各省教育厅官网、中国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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