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方案

2021-06-11 高职发展智库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部署,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研,以赛促建、以赛促改”的总体思路,引导各地各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三全育人”体系,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引导各地各校切实推进国家教学标准落地,积极探索“岗课赛证”融合育人模式,创新发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引导各地各校持续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持续提升学校在确保质量型扩招等新形势下常态化改进教育教学管理的能力;引导各地各校推进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践行能力、专业教学能力、综合育人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推动示范性教学,促进“能说会做”的“双师型”教师成长。

二、比赛要求

重点考察教学团队(2-4人)针对某门课程中部分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评价目标、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

1.教学内容。根据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要求,对接职业标准(规范)、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目标,拓展教学内容深度和广度,体现产业发展新趋势、新业态、新模式,体现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结合专业特点,做好课程思政的系统设计,有机融入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育人新要求,实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实训教学内容应体现真实工作任务、项目及工作流程、过程等。

2.教学设计。依据学校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针对参赛教学内容,进行学情分析,确定教学目标,优化教学过程。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合理运用平台、技术、方法和资源等组织教育教学,进行考核与评价,持续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专业(技能)课程鼓励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模块化课程,强化工学结合、理实一体,实施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等行动导向教学。中等职业学校应执行《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

3.教学实施。教学实施应注重实效性,突出教学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和策略,关注师生、生生的深度有效互动,收集教师教、学生学的行为信息,并根据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合理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和优质精品教材,专业(技能)课程应积极引入典型生产案例,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及配套的信息化学习资源;实训教学应运用虚拟仿真、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等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教师规范操作、有效示教,提高学生基于任务(项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评价。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依托线上平台和软件工具,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与学行为分析。

5.教学反思。教学实施后应充分反思在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过程中形成的经验与存在的不足,总结在课程思政、素养教育、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做到设计理念、教学实施与育人成效的有机统一。

三、比赛分组及参赛限额

(一)比赛分组

中等职业教育组、高等职业教育组(含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各分设3个报名组别。

1.中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3.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4.高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5.高职专业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6.高职专业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课程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后二年课程以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课程参加高等职业教育组比赛。

(二)参赛限额

各代表队在组织省级比赛的基础上,根据分配的参赛名额(附1)分别推荐中职组、高职组参赛作品。

中职、高职公共基础课程组作品不能出现课程的重复,中职、高职专业(技能)课程(包括一组和二组)作品不能出现专业类的重复(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完成新旧专业对照)。

获得近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作品,其教学团队所有成员的所在学校不能以同一公共基础课程报名参加公共基础课程组或以同一专业报名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

四、参赛作品及材料

教学团队选取某门课程在一个学期中符合要求的教学任务作为参赛作品,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教学内容要符合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应突出思想性、注重基础性、体现职业性、反映时代性;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内容应对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教材的选用和使用必须遵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鼓励推荐落实公共基础课程标准、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针对高职扩招生源特点创新教学模式、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且效果好的作品参赛。

参赛作品材料包括实际使用的教案、3—4段课堂实录视频、教学实施报告,另附参赛作品所依据的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有关要求详见附2)。

五、比赛办法

根据报名情况分为若干评审组。各评审组均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组织决赛的方式进行。网络初评时,评审参赛作品材料,确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初定拟获得三等奖的作品。决赛时,教学团队介绍教学实施报告、针对抽选教案中的自选内容进行无学生教学展示、回答评委提问(有关要求详见附2)。评审参赛作品材料和教学团队现场表现,确定比赛成绩。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决赛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1.单项奖。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各评审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不超过本组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一、二等奖根据决赛成绩排序确定,三等奖根据网络初评得分排序确定。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执委会”)组织对参赛作品的专业备案、课程设置、实际教学、教学团队成员身份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赛作品方可获奖。

2.团体奖。综合省级比赛组织情况、全国比赛参赛情况、参赛作品和成员资格审核情况、参赛作品获奖情况等因素,评定最佳组织奖9个、最佳进步奖3个。

七、报名方式与要求

1.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比赛(计划单列市属地高等职业院校纳入所在省代表队)。

2.参赛对象应为职业院校教龄2年以上(含)的在职教师,学校正式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可按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每个教学团队由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含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不少于1人;专业(技能)课程团队“双师型”教师占比50%以上。

3.各代表队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跨校联合组建教学团队参赛,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不得混合组队参赛。除公共基础课程组外,每个教学团队可吸收1名学校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赛。按有关政策,纳入《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或教育部确立的其他东西协作结对关系的受援方职业院校教学团队,可引进1名援助方的职业院校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赛。

4.获得近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教学团队全部成员不能报名参赛;获得二等奖的教学团队需要调整成员方能报名参赛(原4人团队至少调整2名成员;原3人团队至少调整1名成员,并可以再新增1名成员;原2人团队可以保留两名成员,但至少新增一名成员)。

5.鼓励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主持人以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教师报名参赛。各代表队中至少有一个参赛教学团队的主要参与成员来自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如有特殊情况可做说明)。

6.教学团队成员所在学校均须在近2年内实际开设参赛作品教学内容所属的专业(须依规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和课程。

7.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责任自负。涉及软件使用的,应保证为正版软件,鼓励使用国产软件(自主可控)。除教学团队事前特别声明外,大赛执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共享的权利。

8.各代表队应指定专人填写《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区域性比赛情况统计表》(附3、4、5),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寄送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并在比赛官方网站(www.nvic.edu.cn或www.nvic.com.cn)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用户名和密码沿用2020年设置)。

9.2021年10月10日前,各代表队按要求完成所有参赛作品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并及时与比赛官方网站技术支持方联系人电话确认。

10.除《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之外,所有参赛作品材料(含文件名及其属性)和决赛现场的介绍、教学、答辩,均不得泄露地区、学校名称。故意透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11.大赛执委会不接受教学团队单独报名和材料上传。各代表队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核对专业备案、人才培养方案网上公示、课程开设、授课班级人数、教学团队成员身份、实际授课、省级比赛遴选等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同时,认真检查参赛作品材料是否泄露信息。参赛作品及教学团队成员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由所在代表队负责核查、反馈。

12.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背职业教育规律和客观实际、以虚假教学内容或虚假师生身份参赛、基本依靠校外公司打造包装等行为予以监督,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比赛成绩以及所在代表队团体奖评奖资格(奖项评出后发现的,依规追回奖项),减少代表队下一年参赛名额,暂停参赛教学团队所在学校下一年的参赛资格,并通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责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

1.各代表队、各职业院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统筹做好2021年教学能力比赛各项准备工作。

2.教学团队可选用大赛执委会免费提供的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职业院校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等相关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相关资源可从比赛教学资源支持平台(智慧职教www.icve.com.cn、爱课程网www.icourses.cn)获取,或登录比赛官方网站有关链接。

3.现场决赛比赛结束后将遴选部分优秀作品的参赛教学团队,由中国教育电视台另行录制视频公开课。

4.军事职业组比赛安排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参照本方案另行通知。

5.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永、房风文

联系电话:010-58556742;58556710

电子邮箱:2021@chinaskills-jsw.org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6层

6.比赛官方网站技术支持

联系人: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 肖老师

联系电话:13311011258

附件: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方案.docx

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部署,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研,以赛促建、以赛促改”的总体思路,引导各地各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三全育人”体系,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引导各地各校切实推进国家教学标准落地,积极探索“岗课赛证”融合育人模式,创新发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引导各地各校持续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持续提升学校在确保质量型扩招等新形势下常态化改进教育教学管理的能力;引导各地各校推进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践行能力、专业教学能力、综合育人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推动示范性教学,促进“能说会做”的“双师型”教师成长。

二、比赛要求

重点考察教学团队(2-4人)针对某门课程中部分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评价目标、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

1.教学内容。根据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要求,对接职业标准(规范)、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目标,拓展教学内容深度和广度,体现产业发展新趋势、新业态、新模式,体现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结合专业特点,做好课程思政的系统设计,有机融入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育人新要求,实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实训教学内容应体现真实工作任务、项目及工作流程、过程等。

2.教学设计。依据学校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针对参赛教学内容,进行学情分析,确定教学目标,优化教学过程。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合理运用平台、技术、方法和资源等组织教育教学,进行考核与评价,持续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专业(技能)课程鼓励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模块化课程,强化工学结合、理实一体,实施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等行动导向教学。中等职业学校应执行《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

3.教学实施。教学实施应注重实效性,突出教学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和策略,关注师生、生生的深度有效互动,收集教师教、学生学的行为信息,并根据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合理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和优质精品教材,专业(技能)课程应积极引入典型生产案例,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及配套的信息化学习资源;实训教学应运用虚拟仿真、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等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教师规范操作、有效示教,提高学生基于任务(项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评价。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依托线上平台和软件工具,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与学行为分析。

5.教学反思。教学实施后应充分反思在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过程中形成的经验与存在的不足,总结在课程思政、素养教育、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做到设计理念、教学实施与育人成效的有机统一。

三、比赛分组及参赛限额

(一)比赛分组

中等职业教育组、高等职业教育组(含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各分设3个报名组别。

1.中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3.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4.高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5.高职专业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6.高职专业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课程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后二年课程以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课程参加高等职业教育组比赛。

(二)参赛限额

各代表队在组织省级比赛的基础上,根据分配的参赛名额(附1)分别推荐中职组、高职组参赛作品。

中职、高职公共基础课程组作品不能出现课程的重复,中职、高职专业(技能)课程(包括一组和二组)作品不能出现专业类的重复(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完成新旧专业对照)。

获得近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作品,其教学团队所有成员的所在学校不能以同一公共基础课程报名参加公共基础课程组或以同一专业报名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

四、参赛作品及材料

教学团队选取某门课程在一个学期中符合要求的教学任务作为参赛作品,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教学内容要符合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应突出思想性、注重基础性、体现职业性、反映时代性;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内容应对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教材的选用和使用必须遵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鼓励推荐落实公共基础课程标准、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针对高职扩招生源特点创新教学模式、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且效果好的作品参赛。

参赛作品材料包括实际使用的教案、3—4段课堂实录视频、教学实施报告,另附参赛作品所依据的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有关要求详见附2)。

五、比赛办法

根据报名情况分为若干评审组。各评审组均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组织决赛的方式进行。网络初评时,评审参赛作品材料,确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初定拟获得三等奖的作品。决赛时,教学团队介绍教学实施报告、针对抽选教案中的自选内容进行无学生教学展示、回答评委提问(有关要求详见附2)。评审参赛作品材料和教学团队现场表现,确定比赛成绩。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决赛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1.单项奖。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各评审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不超过本组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一、二等奖根据决赛成绩排序确定,三等奖根据网络初评得分排序确定。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执委会”)组织对参赛作品的专业备案、课程设置、实际教学、教学团队成员身份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赛作品方可获奖。

2.团体奖。综合省级比赛组织情况、全国比赛参赛情况、参赛作品和成员资格审核情况、参赛作品获奖情况等因素,评定最佳组织奖9个、最佳进步奖3个。

七、报名方式与要求

1.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比赛(计划单列市属地高等职业院校纳入所在省代表队)。

2.参赛对象应为职业院校教龄2年以上(含)的在职教师,学校正式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可按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每个教学团队由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含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不少于1人;专业(技能)课程团队“双师型”教师占比50%以上。

3.各代表队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跨校联合组建教学团队参赛,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不得混合组队参赛。除公共基础课程组外,每个教学团队可吸收1名学校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赛。按有关政策,纳入《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或教育部确立的其他东西协作结对关系的受援方职业院校教学团队,可引进1名援助方的职业院校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赛。

4.获得近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教学团队全部成员不能报名参赛;获得二等奖的教学团队需要调整成员方能报名参赛(原4人团队至少调整2名成员;原3人团队至少调整1名成员,并可以再新增1名成员;原2人团队可以保留两名成员,但至少新增一名成员)。

5.鼓励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主持人以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教师报名参赛。各代表队中至少有一个参赛教学团队的主要参与成员来自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如有特殊情况可做说明)。

6.教学团队成员所在学校均须在近2年内实际开设参赛作品教学内容所属的专业(须依规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和课程。

7.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责任自负。涉及软件使用的,应保证为正版软件,鼓励使用国产软件(自主可控)。除教学团队事前特别声明外,大赛执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共享的权利。

8.各代表队应指定专人填写《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区域性比赛情况统计表》(附3、4、5),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寄送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并在比赛官方网站(www.nvic.edu.cn或www.nvic.com.cn)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用户名和密码沿用2020年设置)。

9.2021年10月10日前,各代表队按要求完成所有参赛作品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并及时与比赛官方网站技术支持方联系人电话确认。

10.除《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之外,所有参赛作品材料(含文件名及其属性)和决赛现场的介绍、教学、答辩,均不得泄露地区、学校名称。故意透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11.大赛执委会不接受教学团队单独报名和材料上传。各代表队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核对专业备案、人才培养方案网上公示、课程开设、授课班级人数、教学团队成员身份、实际授课、省级比赛遴选等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同时,认真检查参赛作品材料是否泄露信息。参赛作品及教学团队成员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由所在代表队负责核查、反馈。

12.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背职业教育规律和客观实际、以虚假教学内容或虚假师生身份参赛、基本依靠校外公司打造包装等行为予以监督,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比赛成绩以及所在代表队团体奖评奖资格(奖项评出后发现的,依规追回奖项),减少代表队下一年参赛名额,暂停参赛教学团队所在学校下一年的参赛资格,并通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责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

1.各代表队、各职业院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统筹做好2021年教学能力比赛各项准备工作。

2.教学团队可选用大赛执委会免费提供的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职业院校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等相关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相关资源可从比赛教学资源支持平台(智慧职教www.icve.com.cn、爱课程网www.icourses.cn)获取,或登录比赛官方网站有关链接。

3.现场决赛比赛结束后将遴选部分优秀作品的参赛教学团队,由中国教育电视台另行录制视频公开课。

4.军事职业组比赛安排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参照本方案另行通知。

5.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永、房风文

联系电话:010-58556742;58556710

电子邮箱:2021@chinaskills-jsw.org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6层

6.比赛官方网站技术支持

联系人: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 肖老师

联系电话:13311011258

附:1.参赛名额分配表

2.参赛作品材料及现场决赛有关要求

3.参赛报名表

4.参赛汇总表

5.区域性比赛情况统计表

6.评分指标

附件: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