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高考改革方案的思考

2022-12-13 高职发展智库

随着新高考方案改革不断深化, 不少省份逐渐实行了新高考制度,  第一批、第二批新高考含浙江、上海等6省市,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第一批2014年启动,2017年首届新高考;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新高考省份含江苏、重庆等23省市,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第三批2018年启动,2021年首届新高考。

新高考政策的最大优点是高中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结合自己喜欢的高校和专业的要求,选择3门选考科目,促动学生的学习欲望得到全面激发,让高考发掘更多的综合人才。

以江苏省为例,2021年参加高考的高中学生是新高考方案的第一届考生,新高考科目设置采用“3+1+2”模式,总分值由480分变成750分,统考科目+选择性科目考试理论上有12种组合方式。高考总分增加、组合方式增多,利于考生发挥成绩优势、多种方向选择。但是,新高考方案最大的特点将考生志愿的选择提前至高一,高校录取的专业与选考科目密切相关。通过2021年、2022年高考录取数据分析比较,组合的选择对考生录取影响较大,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增多,一些问题开始显现:

一、组合选择与教学课程安排之间的矛盾。组合方式增多给学校安排课程和高中学生选课造成了巨大的挑战,导致某些高中只限定了几种选择,开设几种课程,学生只能在限定的组合中选课,否则无法开课。

二、统考科目与选择性考试科目之间的矛盾。统考科目教学是各类学校关注的重点,个别选择性考试科目,由于选择的人数相对较少,有的学校在教师资源配置上会有所偏颇,尤其三星级及以下的高中,为了争取本科达线人数,片面强调语数外三门统考科目的教育。

三、志愿填报与理想院校及专业之间的矛盾。大学本科阶段可以根据个人学习成绩及意愿调整所学专业,而新的高考方案需要学生及家长在高一升前高二确定高考考试组合方向,如今的学生小学时琴棋书画几乎都学、初中阶段大部分学生(除了准备参加艺术特长生考试)全身心学习文化课,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兴趣爱好基本处于萌芽之中。

四、所学专业与从事工作及行业之间的矛盾。据不完全统计,大多数本科毕业生从事工作与所学专业无关,最典型的公务员招录,尤其“选调生”,大部分是对院校、学历的要求,即使对专业有要求,其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也是简单的行业服务性工作。

建议:

一、整合高中教学资源。根据高考改革新方案,由教育主管部门,针对部分学生选择性考试科目组合涉及学校教育资源整合问题,实行同城同区同级别学校统筹,尽可能满足学生选择性科目组合教学的需求,为了便于教学,允许特别优秀的选择性科目的教师跨学校教学或学生在同级别学校之间转学

二、放宽“志愿”对组合科目的限制。选择性考试科目对促动兴趣化教学、个性化发展意义重大,但不能因此导致志愿填报受限太多,影响学生未来的发展,高校应当尽可能放宽选择性科目考试组合对专业的限制,给学生更大的选择空间。

三、提高院校“转专业”比例。当前,各类高校在本科教育一年级或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但条件苛刻、比例较低、要求较高,根据当代社会对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求,适当提高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比例,最大限度的允许学生选择自己热爱的专业。

本文为读者投稿,作者:镇江市城建监察支队 丁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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