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高等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评价工作,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要求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
二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要求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加快实施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系统推进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改革,建设集实践教学、真实生产、技术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实习实训基地。
三是《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教督〔2025〕1号)、《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2025年工作的通知》(教督局函〔2025〕11号)。明确提出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核心目标,以评定向、以评促建、以评督改、提质增强。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经深入调研、多轮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本《方案》。
二、主要依据
(一)《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
(三)《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教督〔2025〕1号)
(四)《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2025年工作的通知》(教督局函〔2025〕11号)
(五)《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
(六)《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
(七)《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4〕29号)
三、主要内容
(一)《方案》正文内容
分为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组织实施三个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主要阐述开展办学能力评价的根本遵循、基本路径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是主要内容。明确办学能力评价适用对象是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高职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纳入办学条件监测范围,主要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和教学工作评估两部分内容。
一是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包括指标设置、监测方法、结果运用三个部分。指标设置明确4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和46个监测点;监测方法是自治区教育厅根据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和学校年度自评报告,对照《监测指标》对全区各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进行年度监测;结果运用明确年度监测结果是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方面和后续整改的重要依据。
二是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包括学校申请与自评、专家评估与考察、结论反馈与公布、结果认定与运用、学校整改与核查五大环节。学校申请与自评是教学工作评估的起点,由学校向教育厅提出申请开展教学工作评估,开展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自评,形成办学条件年度自评报告和教学工作自评报告;专家评估与考察是验证与深化环节,包括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两个阶段,最终形成专家组教学工作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结论反馈与公布是结果透明化的重要步骤,专家组评估结论经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高等职业学校反馈,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结果认定与运用是政策联动的核心,评估结果分为“通过”“待复评”“暂缓通过”3种,作为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核定、新专业备案、项目申报、经费划拨等的重要依据;学校整改与核查是促进办学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学校对照反馈意见形成详细整改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并限期整改,教育厅对学校整改情况组织适当形式的核查,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组建评价专家库、设立专项经费、统筹整合推进评价工作四个方面,明确办学能力评价组织实施的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
(二)《方案》附件内容
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体系、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教学工作评估计划表三个部分。
附件1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体系》。列出办学条件监测的4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和46个监测点,并详细说明监测指标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附件2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列出教学工作评估的6个一级要素、16个二级要素和30个要素内涵和观测点,并备注说明有关观测点的合格评判标准或来源依据,以及要求提供的重点佐证材料。
附件3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计划表》。明确2025—2029年广西46所专科高等职业学校(其中公办33所、民办13所)教学评估工作安排,高等职业学校将根据该表时间安排向教育厅提出申请开展教学工作评估。
四、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分类实施与精准施策。《方案》创新性提出“办学条件监测”与“教学工作评估”统筹推进模式。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区分“基本监测点”与“动态监测点”,前者保障办学“门槛”条件,后者为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参考。教学工作评估结果分档运用,对结果异常、突破办学条件底线以及“暂缓通过”且整改落实不力的学校,将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等措施敦促学校针对性整改。
二是强化数据支撑与过程透明。办学条件监测依托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开展,要求学校每年按时填报数据,提交《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年度自评报告》,确保评价过程客观。教学工作评估将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现场考察与学校进行深度沟通交流,评估结论经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后在适当范围内公布,确保结果公开。
三是建立长效监测与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年检、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与办学能力评价互认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教学工作评估结果作为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核定、新专业备案、项目申报、经费划拨等的重要依据,对评估结果为“通过”“待复评”“暂缓通过”的学校,分别明确整改期限和复评程序,整改情况纳入专项核查形成“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良性循环。
